5月開始綜所稅結算申報,許多民眾花不少在買保險、繳保費,因此,申報時可檢視自身與家人的保險費用,查看是否適合選擇列舉扣除額,因為每人每年有2.4萬的保費列舉扣除額上限。不過,專家也提醒,有4種情況的人身保險不能列舉扣除,包括非直系親屬、非撫養親屬、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、政府未核准的保單等,民眾報稅時應多加留意。

目前台灣綜所稅的課稅級距,是依據「綜合所得淨額」(所得總額 - 免稅額 - 一般扣除額 - 特別扣除額)來決定稅率,而一般扣除額又可讓民眾自行選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。根據財政部公布,今年綜所稅的免稅額一般個人調高至8.8萬元,年滿70歲以上者為13.2萬元;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9萬元,有配偶者18萬元。選用標準扣除額,不須證明文件;列舉扣除額申報時須檢附文件,則倉儲管理系統包括人身保險、醫藥生育、捐贈、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、租房支出等項目都可列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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